2024年湖北开放大学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范围
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5)1份;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6)2份;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8)2份;
4.学位论文1份(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7),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需要一并提交;
5.第二次申请学位的学员需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9)1份。
(二)电子材料
1.经省校教学部门评审、学位委员会同意申报的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其中土木工程等专业的设计图纸等附件必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
2.完成签字、盖章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扫描件;
3.学位论文查重报告PDF版;
4.第二次申报学位的学生需提交已完成签字、盖章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扫描件。
(三)材料要求
学位申报用表格的填写、审批、整理、填写、签名、用印、打印、装订等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附件12)的规定。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合作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合作学位授予对象为2026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事宜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11)并签字确认。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其他专业的学生仅可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各学院答辩小组务必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质量,避免出现各类常见的基础性问题(附件10),学校将对出现此类问题比例较高或问题较严重的学院、学习中心进行通报或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二)2024年春季学期及之后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重复提交学位申请。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电子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9)。
(三)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查重初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重初检导致查重初检结果与国开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国开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学位论文查重复检不合格学生的申请材料退回学院。
(四)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书法学专业,需同时提交毕业作品和学位论文,论文(创作报告)正文不少于3000字,毕业作品需以照片形式附录在论文(创作报告)之后。
5.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七、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科(开放):方瑾、袁俊、张磊
办公地址:湖北开放大学(关山校区)6号教学楼6309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开放教育专业归属情况汇总联系表
3.2024年秋季学位申报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4.学士学位申请情况说明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7.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8.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9.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10.论文常见问题
11.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