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职工大学怎么样?2022北京医药职工大学成考招生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医药职工大学成立于1982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北京市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是一所专门培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教学机构。办学层次为高中起点专科,学生毕业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北京医药职工大学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高层次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为学员们营造了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在医药行业迅速发展和规范的今天,我校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宗旨,源源不断地为社会培养优秀的医药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
第三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且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有药学、中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康复治疗技术,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 2.5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为:2803元/年/人一3008元/年/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经物价局当年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全国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人教育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简章。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京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还需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六条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免试政策详见《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本人应于规定时间来校申请并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资格审验,相关信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第七条报老老生需诚信考试。对考试中的舞整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本校不足开班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因不足30人取消专业或因计划招生数不足而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同意参加校内调剂者,学校将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不同意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我校将采取退档处理,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有剩余计划的学校调剂录取。
第九条录取通知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到校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学校不允许多重学籍的考生报读。
第十条我校采取业余学习形式,选用教师面授、多媒体教学及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授课。上课时间:周六全天。上课地点: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北京医药职工大学校内。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三)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守则;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六)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类考试中,应自觉履行诚信考试的原则,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考试期间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接受相应的处分。
第十三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部门直接面向社会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邮政编码:100079
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10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D口向东200米:
公交39、17、511、684等路地铁宋家庄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