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免考科目规定,免考如何办理?
免考有关基本概念
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或持有省部级(含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颁发的相关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本规定申请免考。
课程免考说明
1、可以免考,且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已通过原自考专科、本科中公共政治课程,并且在网上能查询到合格成绩的,可以直接替代现自考执行期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已通过自考专科、本科,取得合格成绩的,并且在网上能查询到合格成绩的,只要课程代码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在自考任何专业中都可以免考。
2、是凭自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等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在网上查询不到合格成绩,但已通过原自考专科、本科的公共政治课程的,可替代现自考执行期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在网上查询不到合格成绩,但已通过自考专科、本科,取得合格成绩的,只要课程代码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在自考任何专业中都可以免考。
3、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原件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国家承认的其他各类学历教育,取得公共政治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免考自考现执行期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
国家承认各类学历教育,专业名称与我省自学考试某门课程名称一致的;
免考申报流程
1.免考申报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每年申报2次。
2.由考生本人向县(市、区)报名点(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单位认真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考生材料进行汇总、盖章后,报送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及材料不全的考生,初审单位及时告知考生。
3.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组织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材料进行汇总,并上传数据到工作平台。对未通过复审的考生情况,复审单位及时通知初审单位,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4.终审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由复审单位将汇总的免考课程材料,统一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登录官网,点击“自学考试”栏,选择“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点击“江西省自学考试所有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5.免考审定费每门课程15元。
6.其他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最新的课程免考通知。
以上就是江西自考免考科目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问题欢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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