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招生报名,招生方案详解
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
鄂开大教〔2022〕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春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控原则。
湖北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教学点须在落实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招生宣传、新生注册、入学资格初审等各项工作。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创优提质战略。
坚持“规范招生行为,稳定招生规模,加强招生监管,防控招生风险,服务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努力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三、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全省各级教学点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和《关于公布国家开放大学授权招生广告宣传机构(2022年春)的通知》(国开办函〔2021〕49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充分认识规范招生宣传的重要性,履行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招生宣传、备案和审核等工作的规范性。
四、加强入学审核管理。
各级教学点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规范的新生审核材料,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五、加强招生过程监管。
严禁违规发布招生广告;严禁自行设立教学点、学习点、报名点、授课点;严禁教学点自行增开新专业;严禁异地招生;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接收个人或中介机构冒用开放教育名义招收的学生;严禁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反开放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办学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省校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教学点招生资格和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六、加强实地复查。
湖北开放大学将综合各教学点资格复审情况、身份证阅读器使用情况、非本地身份证学员比例、总量等因素,抽取部分教学点进行实地复核,教学点按名单通知学员按时到校参加复核,未按时到校学员不予注册;未按时到校率达30%,视为教学点不合格,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未按时到校率超过50%,另行调查处置。
七、加强收费管理。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审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对于产生的投诉和各种权益纠纷要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八、招生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湖北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1.省校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hbkdzb@aliyun.com
2.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电子邮箱:yangzhiyong@ouchn.edu.cn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的初衷即为促进教育公平,其教学分部覆盖全国城乡,毕业后都由位于北京的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数百万的在校生中,大多数为社会基层,一半以上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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